第一百五十八章 伏皇后怨愤,孙尚香临盆2(2 / 2)

汉末雄风 云垂赏竹涛 5072 字 2个月前

“太子太傅有所不知,今袁贼身体已大不如前,故而其人极有可能于后年发动总攻,太子太傅确应及早防备其人。”

赵旻对此避而不答,而是抚须道:“高公从何得知袁绍身体不佳?”

高志闻言长叹一声。

“太子太傅,实不相瞒,老夫之族子高文惠已复归袁贼麾下也。”

高文惠,便是高志族子、高干及高顺从弟、历史上司马群贼奸党之一的高柔。

赵旻恍然大悟。

袁绍令张郃押解高干至邺城之前,高柔曾借其人婶娘袁夫人(即高干亲娘)之口,向赵旻表达出求情之意。

赵旻不喜欢历史上叛曹投降司马群贼、间接害死曹爽的高柔,所以当时没搭理其人,高柔等于自讨了个没趣。

而这厮如今能做出透露自家主公身体健康状况情报之举,也足以证明赵旻不喜欢高柔这个想法,绝对是正确的。

赵旻在略做思忖后,反而松了口气。

“高公,若当真如此,则我反而不必过于忧虑。”

高志一怔。

“太子太傅,此话怎讲?”

赵旻闻言默然。

其人思忖再三后,却又拿不定主意了。

他已暗下决心,明年一定要在收回荆州之后再去一趟益州,当面问清楚自家老丈人、预言帝张裕。

“我方才思虑不周,高公所言极是,来年我定做足应战准备。”

赵旻本来的策略,其实是:

对北方,赵旻的策略是坐看袁绍、公孙度病亡,期间尽可能削弱胡人的力量。

对南方,则是先收荆州,尽力将刘备、孙权压制在交趾和江东。

只待赵旻发展壮大,便可兵马尽出、同时攻伐这些诸侯。

然而…

人算不如天算,对此前定好的这些策略,赵旻如今有些把握不足。

只说一点:

如果刘备与袁绍结盟、双方南北呼应,赵旻又该如何应对?

是孙权会主动帮忙?还是那些精明市侩的荆州士人会主动拦截刘备?

事关刘备的生存发展大事,便是关张二人,届时也不得不与赵旻为敌。

赵旻拿不准主意,索性不再去想此事。

其人起身向高志告辞。

“高公,天子(皇后)正盼我归朝复命,故我不可再久留,请高公恕罪!”

赵旻搬出天子,高志便不好再出言挽留。

“既如此,老夫便不留太子太傅,过几日老夫必至卫府拜访太子太傅。”

【作者题外话】:接着上一章继续为您说。

问题在于,建安五年的曹丕,年仅十四(按今十三)。而丁仪党附的曹植,彼时只有八岁。且曹昂败亡未久,曹丕、曹植不可能这么快便产生“嗣子之争”。因此,曹丕在“清河公主婚姻”上谗毁丁仪,便显得非常不合情理。

更可怪者,是清河公主生母早亡(证明长公主与曹昂年龄相若),与曹丕谗毁丁仪(清河公主出嫁)出自同一材料,即鱼豢所撰《魏略》。

这就产生了一个悖论:

若曹丕在建安五年前阻挠丁仪与家姊成婚;那其早熟程度便令人震惊。

若曹丕在建安五年后阻挠丁仪与家姊成婚,那清河公主的出嫁年龄未免过大,与彼时习俗相悖。

个人倾向,曹丕谗毁丁仪的时间,当在建安五年(200)之后。毕竟一个十三岁的少年(曹丕)与一个八岁的儿童(曹植)产生“嗣子之争”,无论如何都令人难以置信。

换言之,在曹昂与长公主同母、且生母刘氏早亡的情况下,清河公主的“年龄下限”已被锁定。

待到曹丕长大(即夺嫡构陷丁仪时)、此时清河公主与夏侯懋的婚姻,大概全系政治联姻,恐非初婚。

贤妇令夫贵,恶妇令夫败;一人有庆,兆民咸赖。

清河公主与夏侯懋的夫妻关系相当恶劣。

懋是标准的花花公子,且酷爱敛财;又多蓄姬妾,昼夜宣淫。

因为冷落公主,驸马竟被老婆告御状,称其“诽谤天子”,下狱论死。靠着多方营救才得赦免。

楙性无武略,而好治生(经营买卖)。在西时(指长安),多畜伎妾,公主由此与楙不和……有诏收楙。(明)帝竟欲杀之。--《魏略》

事后清查,果然是清河公主联合小叔子们(夏侯懋诸弟)构陷的冤案。

乃发诏推问为公主作表者,果其群弟(夏侯)子臧、(夏侯)子江所构也。--《魏略》

至于清河公主是如何与小叔子扯上关系的,小叔子又是如何被嫂子收买、乃至陷害亲兄的…

咱不问,也不想知道。

正所谓好吃不过饺子…

咳咳,请诸君自行想象。

历代皇室贵族家里那些糟烂事儿,比马桶池子…不对,不能侮辱马桶,比化粪池都脏。

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,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。--《红楼梦第六十六回》

《魏略》对此的解释,是夏侯懋诸弟不遵礼法,懋正色匡责,因此兄弟失和。

呵呵,委实可笑。

其后群弟不遵礼度,楙数切责,弟惧见治,乃共构楙以诽谤,公主奏之。--《魏略》

鱼豢前一段还在说懋“性好治生”、又“贪图女色”,后一段夏侯懋就突然成了“正人君子”,守身持正。编故事都不带这么编的。

这大概也能佐证,长公主与夏侯驸马,全系政治婚姻,且很可能非初婚。故懋不在乎妻子,昼夜风流;公主也不在乎丈夫,甚至勾结小叔子谋害亲夫。荒唐到这个地步。

至于清河公主初婚时驸马何人,不见记载。不过考虑到其与曹昂同母且刘氏早亡,年必长大。故清河公主初婚,当在建安五年之前。

是年(200),也是曹操回护“陈矫淫行”所钦定的“一切勿论”时间。

陈矫婚于本族,诸夏侯曹氏亦颇多通婚,不独曹操一人。故在曹氏与夏侯兄弟“通家联姻”的情况下,为陈矫“乱伦行径”的辩解,倒更类似“物伤其类”、“朋比为奸”的自我辩护。

醉翁之意不在酒,在乎山水之间也。

也难怪周寿昌读至此处,笑其“恕陈矫之过、而饰己之非”。可谓洞若观火,一语中的。

知事少时烦恼少,识人多处是非多。

如是而已。

历史如皮革,那些只看光鲜一面的小学生们对此非常向往,殊不知,其背面往往血腥、肮脏、阴暗、恶心到令人难以直视。

但正如王先生第三种境界所言:

众里寻他千百度。蓦然回首,那人却在,灯火阑珊处。

云某窃以为,这大概便是历史的魅力所在吧!

看山是山,看水是水。

看山不是山,看水不是水。

看山还是山,看水还是水。

写这本书时云某看惯了种种污浊,却犹然神往,或许云某正处于第二、第三阶段之间吧。

哈哈,自我吹捧一下,但为博诸君一粲耳。.